任由會員帶槍彈外出 運動協會會長等2人起訴

台中市有運動協會,他們明明知道,射擊運動使用的槍枝子彈,必須依照規定管理,不得帶離庫房,沒想到,協會竟以此招攬會員,宣稱加入後,可任由會員攜離槍枝子彈,檢方將涉案的協會會長與秘書2人,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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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說,「陳姓被告等二人涉以,為圖協會的經營以每年收取會員會費,吸引會員以新台幣,105萬元到120萬元不等金額,購買涉及運動用槍枝的專屬使用權,並對外宣稱只要加入會員,即可任由會員將槍彈攜離槍彈庫房,陳姓被告等二人,上開所為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因此於近日終結,向南投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任由會員帶槍彈外出 運動協會會長等2人起訴

遭檢方起訴的陳姓會長和張姓秘書,他們讓會員將射擊比賽用的槍枝子彈,自由攜帶離開,還以此為噱頭,來招攬會員加入,現在兩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最重得面臨七年以上徒刑,其中這名陳姓會長,去年也因為違法偷飛直升機,被檢方盯上,到工廠查扣飛行器。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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