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開罰單栽贓滅證? 民控警刪除關鍵畫面

一名李先生向民視新聞投訴,開車行經台北市士林區,在路口轉彎,看到燈號是綠燈,但一轉過去,警察說他闖紅燈,李先生拿出行車紀錄器畫面,據理力爭,不料記憶卡被警方拿去後,想備份卻已遭刪除。李先生痛批員警企圖栽贓,還取走對民眾有利證據。士林分局坦承員警執勤過程有瑕疵,會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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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來到士林,右轉前看到號誌燈是綠燈,行車紀錄器也確實拍下燈號,不料一轉過去,竟然是員警等著他,說燈號已變,要取締闖紅燈右轉。李先生交出記憶卡,打算據理力爭,但員警卻說只有拍到一開始綠燈,畫面不夠完整,李先生拿回記憶卡回去想備份,卻發現資料夾,空空如也。

為開罰單栽贓滅證? 民控警刪除關鍵畫面

投訴人李先生表示,「你在沒有經過我允許的情況下,擅自把我資料給拿走,這是一個很嚴重的違法行為,第二個你今天如果說要,舉證民眾違規,今天並不是我要舉證我沒有犯罪,是你要舉證我有沒有違規嘛。」

為開罰單栽贓滅證? 民控警刪除關鍵畫面

投訴人李先生表示,「他說現在很多員警啊,在處理這個事情的時候,他就是先跟你開罰單啊,讓民眾你自己再去申訴啊,再來撤銷這個罰單,這個員警已經很好了,現在變成值得嘉獎了,這個是很好笑的。」士林分局督察組長莊祐銓說,「等行人穿越之後才右轉,所以才會有紅燈右轉情形,這個違規單後來我們也不予舉發。」有沒有刪除記憶卡畫面,警方沒有正面回應,坦承員警執勤過程的確疏失,讓民眾觀感不好,會檢討改進。

為開罰單栽贓滅證? 民控警刪除關鍵畫面

律師劉韋廷提醒,「如果確實員警他是基於惡意,去刪除了這個內容,當然員警涉及到刑法359條的犯罪,刪除電磁記錄的問題。」

警方提供相關畫面給媒體,證明沒有滅證,不過當事人的記憶卡卻讀不到資料,律師指出,員警如果故意,可能涉及刑法變更電磁紀錄罪。台北市警察,先是松山分局遭黑衣人衝進去砸電腦,握手和解吃案,現在又爆發士林分局員警刪除民眾有利證據的疑案,警方執法的公信力,已經大打折扣!

(民視新聞/黃毓倫、蔡承翰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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