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河分屍案 高地院判凶嫌無期徒刑

高雄愛河去年6月發生駭人聽聞分屍案,80歲被害人王姓男子慘遭友人羅錦崑掐死,再肢解屍體裝入2個旅行袋,扔入愛河企圖湮滅證據,被清潔隊員發現撈起,檢警查出死者領有低收補助,兇手羅男經常向他借錢,積欠約10萬元債務,最後因不滿被催討債務竟起殺機,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遺棄屍體罪判刑4年。

更多新聞: 高雄玉荷包著果率低 農民憂收成

判決書指出,王姓老翁(80歲)是市府列冊低收入戶2類對象,每月可領補助1萬4117元,去年在三民區租屋後,經常出沒愛河附近,認識61歲失業男羅錦崑,知死者有低收補助,不時向他借錢。被告羅男於去年6月間向死者謊稱還錢,前往王男租屋處,雙方為10萬元債務起爭執,羅拿出預藏的膠帶封住對方口鼻,綑綁其手、腳,因緊捏王的鼻子,導致窒息死亡,兇嫌返家拿菜刀、旅行袋,兇殘肢解屍體,再塞入塑膠袋和旅行袋,並加入啞鈴以鐵絲綑綁,犯案菜刀放入另一個旅行袋,將屍體載到建國橋丟入愛河,企圖湮滅證據,被清潔隊員撈獲,打開一看竟有一雙人腿和啞鈴,警方獲報迅速破案。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遺棄屍體罪判刑4年,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高雄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印製Logo、電話全造假! 市售造型悠遊卡爆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