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鮮政府公布的「排斥反動思想文化法」,其中「引進」、「散播」南韓文化作品的人最高可判處死刑,不只引進的人有事,就連「觀看」的人都有罪,第27條規定:「直接觀看、收聽或保管南韓電影、影像、作品、圖書、歌曲、圖畫、照片等將判處5年以上15年以下勞動教化刑」。
根據南韓媒體《國民日報》報導,一位熟悉北朝鮮當地情況的人士透露在該法開始實行後,2020年底在某都市裡共有超過1萬名的學生集體自首觀看了所謂的「不法影像」,並且上繳了5000多台的DVD播放器。疑似就是因為擔心「看韓劇」的事實被發現後,會被抓去「勞動教化」,因此選擇自首。消息傳出後,也有專家認為「如果一個城市就有1萬名,那韓流已經廣泛傳播,不自首的人比自首的人更多」。而除了箝制南韓戲劇以及綜藝節目在北朝鮮流行之外,據傳金正恩近日也下達指示,強調要「加強對北朝鮮青年的思想控制和穿著的管制」。
更多新聞: 中國稱他「知名度低、放棄經營市場」蔡阿嘎嗆:根本沒想過要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