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說,「原住民狩獵文化權法規範的合憲性,其中總計有三項規定,均宣告部分違憲。」布農族人王光祿以土造長槍獵捕山羊、山羌,遭判刑3年6月確定,大法官釋憲,宣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保育動物保護法母法合憲,但子法有部分違憲。司法院大法官許宗力表示,「除有特殊情形外,其得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應不包括保育類野生動物,事前申請核准之管制手段,尚乎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對於釋憲結果,王光祿接受電話連線,也深表遺憾。儘管司法院長許宗力表示,原住民文化應受國家保障,卻也強調狩獵權利應該兼顧野生動物。但就原住民而言,他們僅僅是遵循祖先智慧跟禁忌。原住民牧師歐蜜.偉浪表示,「重現台灣母親的美麗容顏,必須要回到原住民的文化底蘊,今天的這個釋憲案,我覺得只是一場鬧劇,給哭喊的孩子丟幾顆糖果。」
大法官釋憲,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自製獵槍」規定,和野生動物保育法申請核准的管制手段均合憲,王光祿等聲請人,恐怕無法直接以此釋憲結果救濟,原住民文化和法制的拉扯,將會持續延燒。
(民視新聞/黃恩琳、羅執中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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