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過戶給媽媽展孝心竟有高額稅金?賣屋稅暴增40倍!
姐弟展孝心卻換來高額稅金,賣屋稅暴增40倍。(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有一對8年級姐弟,將父親過世後遺留下來的房子轉由母親繼承,沒想到日後母親過世後兩人決定將房子給售出,卻剛好遇到房地合一稅制,無法朔及既往,賣房稅額從原本的3萬多元,暴增40倍至143萬,金額差距甚大。

更多新聞: 鋼價創20年新高! 小型建商、營造商恐掀跑路潮?


房子過戶給媽媽展孝心竟有高額稅金?賣屋稅暴增40倍!
姐弟將房子過戶給媽媽,賣房時稅卻暴增40倍。(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聯合報》報導,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這對姐弟父親於民國86年買了一間公寓,而父親在2019年2月過世,母親仍在。而這對姐弟為了讓媽媽安心,決定將公寓登記給媽媽,沒想到媽媽同一年8月也往生,姐弟最終仍然取得所有權,但他們決定將公寓給賣掉,沒想到因為當初是由媽媽繼承,過世後再由兩姐弟繼承,房地合一稅規定,父母親的不動產登記若是在105年前取得,繼承發生後,繼承人出售不動產,可採舊制申報,也就是用房地比計算房屋交易所得稅。姐弟倆的公寓,父親是在86年8月取得,如果當初姐弟選擇不把公寓登記給媽媽,直接由姐弟各取得1/2,以舊制計算房屋交易所得稅,只要繳3多萬元。但是姐弟在108年8月從媽媽名下繼承,今年4月出售,已適用房地合一持有期間1年以上,未滿2年35%稅率,因房地合一出售繼承房屋,售價以市價計算,取得成本以公告現值計算,合計姐弟倆獲利400餘萬,須繳房地合一稅約143萬元。

鄭文在表示,房地合一稅看似簡單,眉角卻很多,往往一個錯誤選擇,輕稅就能變成重稅。建議民眾在處理房屋移轉,包括繼承、贈與時,最好事先請教專業地政士,以避免一片孝心卻換來高額稅金。

更多新聞: 能源轉型新紀元 台普威能源AFC儲能系統正式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