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說明,自5月13日起至今,公布確診本土病例已超過千例,除業經提升疫情警戒等級至第三級之台北市、新北市外,其他縣市亦陸續出現確診本土病例,似有擴散現象,甚至出現二級警戒區域之確診病例至多個法院出庭之情形。故本於防疫優先原則,降低群聚感染風險,避免疫情進一步擴散,並維持公務必要服務,維護洽公民眾與同仁安全,自5月19日起至同月28日止,暫緩開庭措施擴及全國各級法院。
司法院強調,原則上全面暫緩開庭:自5月19日起至同月28日止,暫緩開庭措施擴及全國各級法院,「但具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性(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必要性(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不在此限」。
而當各級法院如有認為應例外開庭的情形時,司法院表示,將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
司法院提及,其他審判及行政工作(如撰寫判決書、聯合服務中心等)將如常進行。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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