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歌頌者》在內等12首歌,歌手吳青峰全都不能唱,因為詞曲合約問題,遭昔日恩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今年5月師徒兩人庭上首度對質,絲毫沒有交集。
吳青峰不能唱自己的歌,理由是林暐哲2008年和他簽訂詞曲版權,想要終止合約,必須在續約滿前3個月提出,否則自動延長1年,2018年10月吳青峰決定不再續約,但林暐哲認為得在9月提出,隔年4月吳青峰違反授權登台演唱,遭林暐哲提告,如今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吳青峰獲判無罪。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珮禎說,「律師的證詞,再加上相關卷內的證據,認為在107年12月間,被告吳青峰與告訴人之間,著作權的合約,已經期滿不再續約,所以被告在108年間,公開演唱《歌頌者》等歌曲,是沒有違反著作權法。」
法官認為除了林暐哲自己認定違約,沒有其他證據能證明,2019年開始雙方還有詞曲合約,吳青峰因此無罪,「蘇打綠」樂團,因為團名商標權爭議,改名「魚丁糸」,原本5月底要開演唱會,受疫情影響取消,吳青峰還一度自爆想退出歌壇。
還好一切只是玩笑話,綜觀吳青峰身上的官司,除了違反著作權法,一審刑事無罪,二審民事求償也勝訴,要求恩師返還「蘇打綠」商標,一審則是敗訴,未來能不能再唱自己的歌,就看恩師林暐哲是否還會上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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