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6)日表示,5月9日前已完成第一劑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接種之民眾,皆可於接種後第10至12週公費接種第二劑。專家建議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接種間隔10至12週再接種第二劑疫苗,效益更佳。若有出國急迫性須於8至10週間接種者,亦可酌情提供接種。前述對象均可至各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接種,亦建議優先考量原接種醫院,或可至疾病管制署旅遊醫學合約醫院。
陳時中今表示,自己還沒打第二劑,預計等之後有殘餘的才會去打,不過並不是指殘劑,因為沒辦法等那個時間。他也透露,「張教授有叫我去打啦,我是說沒關係,等疫苗鬆一點再去打」。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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