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遭恐嚇事件落幕,有哪些法律問題值得探討?

去年曾發生一起知名Youtuber到女網紅家過夜,卻遭自稱女網紅男友的人強拍裸照並逼迫簽下本票的案件,當時引起了不小的討論,甚至有很多人都稱這是遭到仙人跳騙錢,不過這件事情後來已被當事人澄清否認,此事並非故意設局,而是那名自稱男友的人自己做出的行為;在經過幾個月的偵查後,今天這名男子也遭到檢察官依恐嚇取財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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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今天就以之前新聞中有提到的事件經過來簡單分析一下中除了恐嚇取財外還可能涉及哪些問題!

首先來講恐嚇取財的部分,因為這名Youtuber是在遭到陌生男子強逼道歉拍裸照的情況下,才同意簽下本票,雖然當下是同意簽本票,然而主要是因為受到男子的恐嚇,聲稱若不簽下本票就會將裸照散布至網路上,毀壞他的名譽,因此這樣的同意絕非是發自內心的自願,而是在當下受到脅迫,深感恐懼後的妥協行為,因此才會有恐嚇取財罪的問題產生。

再來就是強拍裸照的部分,這名男子當場不只逼迫下跪道歉,還用強拍裸照的方式讓Youtuber妥協簽本票,而拍攝對方裸照其實就會涉及妨害秘密罪,在刑法第315-1條有規定,假如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去拍攝他人隱私部位或是非公開活動,就會有妨害秘密的問題;當然,為了逼對方簽本票而強拍裸照絕對不是一個正當的理由,因此也可能會成立妨害秘密罪。

最後就是逼迫下跪道歉這個舉動其實也可能會有違法問題,在刑法第304有規定,假如去脅迫他人做出一些他沒有義務要做的事或妨害他人行使權利,就可能會成立強制罪,因此像是這名男子強迫Youtuber下跪道歉這件事,其實就很有可能會有強制罪的問題,因為這名男子與其並無任何關係,且Youtuber基本上也沒有任何義務要下跪,但男子仍舊以脅迫手段逼他下跪,甚至做出後續的強拍裸照、逼簽本票等行為,這些情況也都妨害了他人行使個人權利以及做出沒有義務之事。

其實無論發生任何糾紛,都應該先相互溝通,而不是直接以暴力手段嘗試解決,因為用了這些不當的方式,當下看似是解決了問題,然而事後可能會因此衍生出更多麻煩,而萬一真的遭遇到類似的事情,事後一定要報警處理,千萬不要因為對方一時的恐嚇就噤若寒蟬,因為這樣的躲避就是縱容對方以後再去作出類似的犯罪行為,無論是對受害的你或其他人都不會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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