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蘇花遊覽車6死39傷事故偵查終結 游姓司機被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
蘇花公路遊覽車自撞山壁事故,造成6名乘客身亡,檢方今天將游姓司機起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今年3月16日下午4時22分許,一輛載著新北市新店區復興里里民的遊覽車,在蘇花公路自撞山壁,導致6死39傷,宜蘭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游姓司機涉犯過失致死等罪罪嫌重大,遭到起訴。

更多新聞: 快新聞/烟花未生成颱風且漸離台灣 彭啟明:未來10天恐都是35度到37度高溫

蘇花公路遊覽車自撞山壁事故,造成6名乘客身亡,含司機、導遊及乘客等39人輕重傷,檢察官事後認為游姓司機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候傳。經過數月調查,檢方今天起訴游姓司機。

起訴書指出,檢方綜合各項證據,確認車輛煞車、排檔及離合器系統於案發時可正常運作,遊覽車並無任何故障情事,被告於限速時速40公里的事故前彎道,疏未降檔而仍以5檔高速檔持續行進,且以45公里以上的時速超速行駛,又不當以油壓減速器(即電子閥減速器)替代煞車使用。

被告在發現油壓減速器未能有效降速時,雖試圖以降檔方式進行引擎檔煞,但慌忙中操作失當,未將排檔桿打入正確檔位而置於空檔,又因換檔時踩踏離合器致油壓減速器中斷,更增升遊覽車失速危險,於肇事前時速已達54.3公里以上,行駛至第3彎道時雖緊急煞車,仍煞避不及而撞擊山壁造成重大傷亡。

檢方認定被告的過失駕駛行為,為該事故的肇事原因,因認被告涉犯《刑法》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等罪嫌,今天提起公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台中潭子民宅倒塌2人脫困 2屋1車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