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今(19)日公布「屏東縣牡丹灣Villa渡假村」最新裁處,其結果如下:
一、 針對交旅處比對入住名單後,扣除指定房內用餐的房客後,剩餘15人,7/19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舉發,移衛生局做後續裁處。
二、 由於15人都在餐廳用餐,雖無監視錄影佐證,但業者證稱彼此間進進出出,已違反室內5人以上聚會規定,違規行為洵可認定,因此,裁處每人10萬元罰鍰。
三、 另外,15人中有一人無聯絡方式,已要求牡丹灣業者提供,否則將依違反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旅宿業者未落實執行實聯制,裁處業者罰鍰。
四、 至於在該場所內未佩帶口罩,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依同法第70條第1項裁處3000元罰鍰。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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