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堵非洲豬瘟「任意棄置廚餘」 環保署:違者處5年以下、併科罰金1500萬
因應非洲豬瘟,環保署今指出,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如經查獲任意棄置廚餘,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日前表示「非洲豬瘟已經到家門口!」為防堵非洲豬瘟擴散,農委會宣布9月1日起全面暫停廚餘養豬。環保署今進一步指出,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如經查獲任意棄置廚餘,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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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已公告,自8月30日起至9月30日止廚餘暫時停止進入養豬場,9月1日至9月30日養豬場暫停使用廚餘養豬,違者將分別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開罰。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呼籲,防止病毒進入畜牧場是守住台灣養豬相關產業的關鍵時期,請業者配合政策,全國共同防疫。

環保署今發布新聞稿指出,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千萬不可有任意棄置廚餘之行為,如經查獲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裁罰,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署表示,為確保國內廚餘清運及處理不受影響,該署不分假日,自8月26日起每日邀集22縣市環保局召開應變會議預為因應,討論防疫期間如何確保民眾、餐廳、機關、廚餘清運業者、廚餘養豬場等單位的廚餘不受影響,完備廚餘去化應變措施,並由環保署及各縣市環保局建立單一服務窗口及指定地點。

環保署表示,請民眾配合轄內縣市規定之方式收集廚餘;餐廳、機關、學校、旅館、社區大樓等單位請將廚餘交給原委託之廚餘養豬場或廚餘清運業者,清運至環保單位指定之地點,免費提供處理廚餘。如有養豬場不再協助清運,則請聯繫縣市指定窗口,由清潔隊協助清運或委託合法清除業者清運,環保機關將全體總動員全力協助廚餘清運及去化。

環保署並提醒國人,疫情期間,若有可疑肉品請丟垃圾車,勿放入廚餘桶,應交由清潔隊妥善處理。也可至環保署官網官網查詢合法廚餘清運業者名單。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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