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察局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酈俊睿於民國96年11月至101年10月,以及103年10月至109年12月任職台北市期間,均於萬華分局服務,期間均未曾擔任偵查佐及特殊任務警力,駐日代表謝長廷擔任行政院院長職務期間,酈俊睿並未在台北市服務。
至於條子鴿暗指謝長廷養子謝維洲耍特權,開出罰單的他因此被記了2支申誡。北市警局也查出,酈俊睿於台北市服務期間,並無因執勤態度不佳而受懲處紀錄。
北市警局強調,一向支持員警執勤依法行政,勇於嚴正執法;絕不因外在壓力而任意懲處同仁,以使同仁執法無後顧之憂。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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