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爭權奪利,自我情緒與感受更為重要:即使遭受不公義,也不是一定要表達不滿

六月多的時候,因為一時生氣,發了一篇貼文,意外捲入了一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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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身有焦慮症的關係,在過程中身體出了許多狀況,各種擔憂、恐懼不斷席捲而來,即便是非常輕微的官司問題,但對我的身心狀況,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過去幾次經驗,我在發文上越來越小心,但這次沒有料到該篇發文的內容,竟會牽涉到個資法的範疇。即便我只是要表達對於該事件的不公義,但究結果而言,卻讓我深陷焦慮症與恐慌症的折磨之中。

過去,我一直是對不公不義的事件看不慣的人,很常會批評社會上不平等的現象。我總是自嘲說,若是生在白色恐怖的年代,我應該早就成了政治犯了。但個人卻又是一個高神經質的人,每次在對抗不公不義的事情時,總會引發許多的生理反應,即便過去遭到某間簽約平台侵犯著作人格權,我也在法律上取得了勝訴,但在尋求法律資源的同時,我也深陷焦慮症所苦。

爭取前,先衡量自身狀況

比起爭權奪利,自我情緒與感受更為重要:即使遭受不公義,也不是一定要表達不滿圖片來源:Pinterest

在一次又一次的事件中,我慢慢學到了一件事情:「有時候,要衡量自己的狀況,再決定要不要去爭那麼多。」

被別人侵犯權利,固然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但是表達不滿、向權力對抗的時候,卻又有可能引起自身更大的痛苦,畢竟我的體質本身就是容易焦慮的人,有時候或許得去學習的反而是「少為自己爭一口氣」,畢竟在追求自身公平正義的同時,可能反而會讓自己的身體負荷不了,陷入更深的痛苦之中。

或許會有些人不同意我的說法,認為社會要進步,就應該要向有權者表達訴求,捍衛自己的利益。我同意這樣的說法,但在捍衛自己利益的同時,使用的方式是否有效?有沒有適當的管道,集結更多的力量,或只是在自己的個人社群平台上出一口氣,實質上反而招致更多的麻煩呢?我覺得這是需要去衡量的地方。

對於伸張正義,沒有一定的答案

比起爭權奪利,自我情緒與感受更為重要:即使遭受不公義,也不是一定要表達不滿圖片來源:Pinterest

以我當年被某簽約公司侵犯著作人格權的例子而言,我找了許多法律諮詢,都得到無法對對方提出告訴的答案,就連法律扶助基金會在第一次審理我的案子時,也駁回了我的訴求,直到我補充了更詳細的資料時,他們才指派律師為我撰狀提告。

在這樣的過程中,我身心受到許多折磨,包含侵犯我的公司揚言要保留法律追訴權,造成我內心極大的恐慌,以及我個人不斷被法律諮詢拒絕時遭來的打擊,都不是很好熬過的日子。如果在重新選擇一次,也許我會選擇放棄告訴,淡忘這件事情存在的事實。

對於是否要伸張正義,我沒有一定的答案,不過我會給出兩個建議,一個是尋求專業單位的協助,另一個則是減少在個人平台的抗議,即便要發文表達不滿,最好也先問過懂法律的朋友,在發文的內容上,是否能確切表達自己的訴求,也避免踩到法律的規範。


文章轉載自:女子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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