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了閃避違停的自小客,走進車道,被迎面而來的消防車撞上,送醫急救後,還是難以挽回一命。
湯姓消防隊員當時表示,因為視線死角,沒有足夠距離和反應時間;但法官認為,李姓車主因為違停,車子超過路面邊線,影響行人步行,加上車禍鑑定委員會,勘驗監視器,認為消防車速61公里,已經超過該路段50公里的速限。湯姓消防員,也沒有充分注意車前狀況。
南投地方法院庭長陳宏瑋說明,「被告有超速的行為,然後依照死者的身高,還有(消防車)視線的問題,認為他是可以預見到,對方違規停車,所以認為他有過失。」
法院審理之後,將違停的李姓駕駛和消防員,分別判處3個月和6個月徒刑,但這項判決,讓湯姓消防隊員感到委屈,南投縣消防局表示,將協助上訴。
南投縣消防局長林聰吉說,「我們絕對會捍衛同仁的權益,我們會聘請律師上訴。」
這起判決,也對其他的消防隊員造成心理壓力,擔心執行勤務發生車禍,不僅得面臨官司,還得面對鉅額的賠償金。
其他消防隊員表示,「我希望局可以有一些,幫助我們的方式,像是保險理賠或是個人強制險。」
執行救人救火勤務的消防隊員,自己也擔負不少風險!消防局認為這樣的判決過重,會聘請律師,力挺消防隊員繼續上訴。
(民視新聞/張家維 南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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