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展延20年礦權撤銷 仍可續採花蓮大理石

亞泥在花蓮的大理石採礦權,獲得20年的延展引起爭議。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駁回亞泥的上訴,確定撤銷亞泥展延的礦權,退回到部落諮商程序,不過採礦作業仍可以繼續作業。這讓環團與部落族人都認為,贏得這場官司,一點都不值得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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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太魯閣翠綠的山頭,被挖出一大洞,露出石灰岩地形。這裡是爭議多年的亞泥新城礦區,最高行政法院週四判決,認為亞泥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駁回亞泥上訴,維持撤銷展延礦權的判決。

亞泥展延20年礦權撤銷 仍可續採花蓮大理石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黃靖庭說,「這是一個很明確的結果,但是因為礦業法第13條的關係,亞泥並不會因此而停止採礦。」回顧整起事件,亞泥於1973年取得花蓮秀林及新城鄉大理石礦採礦權,2017年採礦權到期後,獲得第三次延長,一路延展到2037年。當地區民不滿提出訴訟,認為亞泥違反《原住民基本法》,未執行部落諮詢同意的參與權力,官司打了將近5年,終於勝利,讓礦權展限回到原點,退回到諮商程序,再重新審查。看似打贏官司,但環團當地部落居民,一點都開心不起來。

亞泥展延20年礦權撤銷 仍可續採花蓮大理石

反亞泥自救會副主任洛金尤表示,「談不過的時候,又拿一個民國19年,國民政府在中國所訂定的,礦業法霸王條款,我們是非常非常的無力感,雖然說現在已經定讞了,沒什麼好高興的地方。」

亞泥展延20年礦權撤銷 仍可續採花蓮大理石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黃靖庭說,「礦業法如果不修法,亞泥這個申請中的狀態,就可以一直持續下去,這屆的立法院剛開議,希望也可以把礦業法修法排入。」部落族人無奈,批評礦業法不合理,環團也建議政府要修法。不過,亞泥則強調,去年到現在已召開六場部落說明會,公司將持續推動與原住民部落的溝通,符合各界期盼。

亞泥展延20年礦權撤銷 仍可續採花蓮大理石

亞泥發言人蔡佑吉說,「表示遺憾,那最主要是要補正,諮商同意的程序,事實上我們在去年就主動,拋出要跟部落做諮商同意的程序。」雖然官司告一段落,但部落居民與亞泥雙方,仍各持己見,爭議似乎沒有結束的一天。

(民視新聞/趙永博 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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