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鈕承澤(2018.12.07)說,「我已經被判處死刑了,鈕承澤已經死了。」
導演鈕承澤挨告性侵劇組女性工作人員,曾出面抱怨,司法審判還沒出來,就已經被外界公審。最高法院去年年底認定違反當事人意願,維持原審判刑四年,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依舊維持二審判決。
法官黃玉婷(2020.12.2)說,「依照被害人還有被害人的主管,以及驗傷醫師的證明,確實有在107年11月23號,在住處以參加私人聚會為由,讓被害人強留在其住處內,並且對她為強制性交行為。」
二審法官清楚說明維持原審理由,不過鈕承澤還是不服,提起第三審上訴,最高法院法官從原判決證據資料,詳細說明認定鈕承澤違反女方意願,而且量刑客觀上並沒有逾越法定刑度,並非僅憑被告否認犯罪的說詞,就是量刑輕重唯一標準,被告鈕承澤提出上訴應予駁回。
導演鈕承澤(2018.12.11)說,「那天就是一場聚會,聚會之後她留下來了,所以可能有一些,彼此判讀的認知上的差距。」
鈕承澤賠償女方上百萬,卻始終不認罪,辯稱誤會女方對他有好感,最高法院維持原審四年有期徒刑定讞,鈕承澤沒有公開回應,臉書也是沉寂已久,最近一篇發文,鈕承澤說恐懼是毒藥,還說困境往往只是一種看法,網友撻伐鈕承澤佯裝文青,還有人說快進去關一關,也有網友酸他監獄裡面應該可以演講。過去鈕承澤曾抱怨被外界未審先判,鈕承澤已經死了,現在得活著面對四年牢籠困境。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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