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屏東男攻擊超商店員狠挖雙眼 屏檢:出院後將聲請羈押
屏東地檢署今日說明,若楊男經醫院評估可出院,有事實足認被告有羈押之理由及必要,將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圖/民視新聞翻攝)

屏東縣高樹鄉一家超商女店員遭一名楊姓男子痛毆還挖雙眼,該名男子是衛生局列管精神病患,不是第一次有暴力事件,居民怒轟不該把他放出來。屏東地檢署今日說明,若楊男經醫院評估可出院時,警方應立即通知,若有事實足認被告有羈押之理由及必要,將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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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樹某超商潘姓女店員26日勸導楊姓男子戴口罩,遭楊男痛毆在地,還被挖雙眼,導致潘女鼻樑斷裂、雙眼受傷,還可能失明。居民憤怒灌爆屏東縣長潘孟安的臉書,潘孟安也回應已要求醫院務必審慎評估,朝向長期收治來處理。

屏東地檢署說明,得知此事件後就向轄區分局瞭解案情,警方於案發當日已依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1項之規定,將楊男強制送醫治療,目前仍在醫院住院治療中。屏檢指出,警方已積極調查偵辦中,該刑事案件雖尚未移送地檢署偵辦,仍已通知警方應密切掌握被告後續治療情形,若經醫院評估可出院時,隨即通知地檢署。

屏檢表示,承辦檢察官將積極指揮警方對被告依法妥適處置,若有事實足認被告有羈押之理由及必要時,將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

楊姓男子有傷害前科,屏檢說明,楊男在今年6月30日涉犯的傷害案件,警方於6月30當日依法楊男送醫強制治療,經醫院評估可出院,警方於8月15日製作被告警詢筆錄後,於9月8日函送地檢署,地檢署分案後承辦檢察官已立即定庭傳訊被告。

屏檢強調,將持續積極指揮警方偵辦各類刑事案件,共同為維護屏東地區社會治安及民眾之安全而努力,請屏東地區之鄉親,毋庸過度恐慌與緊張。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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