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十月,蔡小姐高齡88歲的奶奶,因病住進醫院急診,急需要看護幫忙,她透過仲介,以每天2200元請到一名越南籍看護,沒想到才照顧七天,就因為是逃逸移工被抓走,蔡小姐也因為雇用非法移工遭到開罰十萬元,讓她很不服氣。蔡小姐說,當時本來要找和醫院配合的合格看護,但已經沒人了,所以聽從護理人員的建議,在醫院櫃台拿了張名片,怎知對方是不肖業者。事後她提出訴願,卻被法院駁回,法院認為,蔡小姐應該要查證該名看護是否有工作許可證,雖然不是故意聘雇非法移工,但很難說沒有過失,法定罰鍰已經從15萬酌減裁處10萬元,因此維持原處分。
(民視新聞/林樹銘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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