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警方調查,洪男供稱其於8日12時30分時,在鳳山區超商領取紙本振興五倍券後,隨即到附近一印刷店向老闆表示「影印要做紀念用」。老闆不疑有他,為洪男影印了整套彩色的五倍券。隨後洪男便帶著不知情的家人持該偽造的五倍券前往牛排店消費。
在結帳時,因支付的偽造五倍券紙質過於粗燥,而遭店員懷疑,故通知警方到場。經警調查偵訊時,洪男坦承犯行不諱,並表示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才動歪腦筋想將五倍券翻倍使用。全案偵訊後將依違反刑法意圖供使用偽造有價證券罪移送偵辦。
牛排館女店員發現異狀,連忙將洪男假造的五倍券交給同事檢查。(圖/翻攝畫面)
鳳山分局呼籲,想充分利用振興五倍券的經濟效益,應循正當管道,找尋合法的優惠活動,而非鋌而走險自行加倍,以免消費不成,又背上刑事責任。不過,洪男異想天開影印「五倍券」的行為,也逗樂不少網友,紛紛留言「你想吃牢飯直接找警察不就好了,害家人也受累也是天才」、「人家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材質、手感就不一樣,怎麼這麼天真」、「為了吃一頓牛排,這樣值得嗎」。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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