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26日,判決書指出,辛男上午8時開車行徑北斗鎮復興路與光仁街口,跨越車道時不慎撞上吳男的藍寶堅尼,導致超跑左半部車頭毀壞。辛男不僅未下車察看,反而加速逃離;吳男氣得報警處理,並將車拖吊到維修廠。經估價,光是零件修理費就要91萬5000元,還有工資3萬5000元、烤漆5萬元、稅金5萬元等共計105萬元,向辛男請求損害賠償。
辛男坦承肇事,但辯稱當時僅有「輕輕碰觸」,且超跑事故後未有減速,認為超跑損壞程度應該不嚴重。此外,該超跑還能繼續行駛,因此車輛損壞的部分是否與此次車禍有關,他也不清楚。法官認為,辛男的說法無憑無據,應負起賠償責任。
然而法官指出,吳男求償的修理材料費,由於舊品換新品,應負擔折舊差價。該超跑是2008年3月出廠,車齡已有13年,依法只能請求1成零件費用9萬1500元;加上不必折舊的工資、烤漆等費用,總共17萬6500元。法官指出,這起事故雙方均未注意前車狀況,認為吳男、辛男需各付一半過失責任,最終辛男的賠償金額降為8萬8250元,全案可上訴。
據悉,辛男的車輛並未投保俗稱「超跑險」的超額責任險,事發後雙方也無法針對理賠金額達成共識;而吳男未受傷、不構成肇事逃逸,只能循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此次還應法官要求,額外多付5萬元請業者開立發票;結果法官認為,超跑估價單開立日期為2021年1月,但發票開立日期為同年8月,難認兩者為同次維修支出單據,故不認同為證據。超跑遭撞花費百萬維修,最終僅獲賠8萬多元,讓車主相當崩潰。
更多新聞: 美式賣場「經典甜點」回來了!老饕見「滿滿乳酪醬」超驚喜:失蹤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