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46死最重判5年?住戶痛罵:活人、死人都不服氣
過失致死最重判5年,讓住戶相當不能接受。(圖/民視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樓火警奪走46條人命,黃姓婦人涉重嫌被收押,法界人士認為,若無法證明有蓄意或預謀縱火,過失致死最重僅處五年徒刑,這讓受災戶相當無法接受,住戶更痛罵,如果只判5年沒有人能夠接受,活人、死人都不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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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刑法》第183、276條修正草案,針對情節重大且過失致3人以上死亡者,提高到最重可判10年,不過草案仍未三讀通過,若無法證明黃姓婦人蓄意或預謀縱火,依現行法律,過失致死最高只能處五年徒刑。

根據《聯合報》報導,大樓住戶朱姓婦人表示,因為這場大火,一夜醒來家都毀了,許多家庭也因此破碎,如果只判5年,對46位冤死者能夠交代嗎?相信絕對人能接受,活人、死人都不服氣。

朱姓婦人回想起事發當時,仍是心有餘悸,當天她在樓下遛狗逃過一劫,丈夫也機警逃生,但今天重回火場,一切都變了樣,被問到接下來有何規劃,她無奈地說「只能往前看,走一步算一步」。

城中城大火46死最重判5年?住戶痛罵:活人、死人都不服氣
朱姓婦人痛罵,如果只判五年,活人、死人都不服氣。(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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