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於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之後因盜取潘女帳戶存款入獄服刑,於2019年10月23日出獄,當時表示自己願意來台「自首」、服刑受審,不過香港政府稱港台沒有單一聯繫窗口。陸委會則一再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台灣早先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
《香港01》今天報導,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專訪時,再次批評台灣政治操弄,「希望中國台灣當局憐憫一下潘媽媽,讓陳同佳入境自首」。他指出,整件事都在「中國台灣」發生,所有證據如閉路電視、屍首,全部在「中國台灣」,其實證據足夠,「只不過(台灣)政治操弄,我覺得非常不道德,令公義不能彰顯」。
據港媒報導,陳同佳出獄後,一直居住在由警方提供的安全屋,不過3個月前已經離開,形同恢復「自由身」。鄧炳強重申,陳同佳已是自由人,是否到與台灣有邦交的國家要求引渡,都是他的自由。
對此,陸委會今天回應,法務部已說明基於司法管轄權,本案迄今仍由士林地檢署依法偵辦中,且已對潛逃返港之陳嫌發布通緝。為確保案件後續偵查、審判之順利進行,且基於證據的完整性及合法性不容被挑戰,港府仍應務實回應早先我方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提供在港相關證據。
陸委會指出,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來台投案絕非僅單純批出簽證,而是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必須先由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我政府對於被害人家屬亟欲將犯嫌繩之於法的悲痛心情感同身受,也有決心實現司法正義,還給他們公道,懇切呼籲港府儘快與我溝通,進行相關司法互助,使犯嫌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至於港府官員刻意在受訪時以「中國台灣」矮化台灣,陸委會嚴正重申,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港府必須正視事實。陸委會也說,對於港府面對哀哀無告的受害家屬,不但不思協助,竟然還有興致進行政治操作,實感不解與遺憾。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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