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音樂老師拒中壢警盤查遭壓制上銬 雙方互告均獲不起訴
詹慧玲認為中壢警方不當盤查,秀出驗傷單要報案提告,今天雙方均獲不起訴處分。(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桃園一名音樂老師詹慧玲,4月22日上午趕著去上課時,被中壢分局葉姓員警認為形跡可疑上前盤查,詹慧玲拒絕並罵員警「很蠢」,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詹慧玲也對員警提告妨害自由等罪。桃園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雙方均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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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老師詹慧玲,4月22日上午獨自走路去上課途中,被中壢分局葉姓員警認為形跡可疑,上前攔檢盤查,但詹慧玲認為依法無據,拒絕提供,並罵員警「你真的很蠢」,被員警以柔道 「大外割」方式壓制,依侮辱公務員罪嫌帶回警局。

詹慧玲事後以「失去自由的9個小時」為題在臉書發文,引發熱議,並向葉姓員警提出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強制、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告訴。

桃園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根據檢察官會同雙方當庭勘驗葉姓警員的密錄器檔案後,認為詹慧玲受盤查之前,神色服儀正常、舉止無異常之處,因此葉姓警員的攔檢盤查行為尚非於法有據,不符公務員需是「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要件,因此不起訴詹慧玲。

另外,桃檢指出,葉姓警員依據詹慧玲出現在治安熱點區域,又攜帶2件行李,面容清瘦等客觀情狀,依其個人執法經驗,主觀上產生詹慧玲有犯罪嫌疑或為失踨人口之疑慮,從而上前盤查,應非出於妨害詹慧玲行動自由的犯罪故意,因此不構成強制罪。

而葉姓員警因被罵「你真的很蠢」逮捕詹慧玲,雖造成詹慧玲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且傷害,但因葉姓警員有阻卻違法事由的認知錯誤,且在派出所施以戒具即腳鐐係依據「警察機關逮捕現行犯作業程序」的規定而為,因此不具犯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故意。

檢方提到,由於詹慧玲於逮捕過程中,有激烈抗拒及衝往馬路的危險舉動,因此葉姓警員以柔道技法「大外割」將她壓制在地,避免產生更大傷害,認未逾必要的程度,無過當情事,且已盡注意義務,因此此部分也不構成過失傷害罪。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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