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發生惡煞毆打大學生案,但警方當時到場時認為3嫌非現行犯,僅依傷害罪「函送」偵辦,後來因圍毆事證明確,受害人傷勢嚴重,才又通知3人到案,改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法辦。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表示,11月7日清晨在台灣大道、河南路口,宋姓男大生因車禍遭對方車上3名男子毆打案,警方已將3嫌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函請地檢署偵辦,今天下午將犯嫌3人拘提到案,並將在場助勢者4人傳喚通知到案,移請台中地檢署嚴辦,持續朝組織犯罪方向深入追查,以有效遏止不法。
台中市警察局指出,本案已組成專案小組,務求嚴查重辦,將此案辦個水落石出,還給受害家屬一個公道,給台中市民一個交代,以全力維護社會治安。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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