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立法院三讀通過《跟騷法》 政院致謝:婦女同胞安全將有更完善保護
《跟騷法》今三讀通過,蘇貞昌向立法院致謝。(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立法院今(19)日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並且明定跟騷行為得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對此,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到,「此項立法通過後,應可加強保護跟騷受害人,而法制上對於保護婦女同胞的安全也將更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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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日說明,跟蹤騷擾,是對特定被害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8大類行為,如監視、跟蹤、盯哨、守候、威脅、辱罵、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使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內政部也說到,跟蹤騷擾行為就是犯罪(告訴乃論),得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如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針對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一事,羅秉成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特別感謝立法院院長游錫堃、副院長蔡其昌、朝野各黨團及委員的辛勞,以及內政部等相關部會的努力。

羅秉成指出,跟蹤騷擾的不法行為,致使受害人心生畏怖,是一種嚴重的性別暴力行為,此項立法通過後,應可加強保護跟騷受害人,而法制上對於保護婦女同胞的安全也將更為完善。

羅秉成說到,此法通過後,賦予檢察官及警察得以公權力介入,即時保護被害人的運作空間,檢警機關應儘速展開相關教育訓練,務使第一線的執法人員熟稔此一新法的規定內容,積極妥善執法,使社會更安全、安定。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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