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周刊披露,雪碧與所屬女團老闆郭男一同出入月子中心,起初2人皆否認此事,一度揚言要對周刊提告;不過,卻被郭男妻子林咚咚拆穿說謊,並對2人提告。當時,林咚咚更在臉書上控訴「每次看到或聽到,其實都是鼻酸的,雖然男方錯很多,但是方祺媛小姐,妳以為我忍了一年是塑膠做的嗎?」。
據了解,士林地院29日宣判,當事人均未到庭,一審認定,雪碧與郭柏均確實侵害林咚咚配偶權,明已破壞林咚咚的婚姻生活,而使她精神上受有相當程度痛苦,全案判2人連帶賠償新台幣4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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