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雙北30.5萬戶大停電 「補償計算方式曝」9成用戶不賠、2000戶只賠1元
昨9成用戶在15分鐘內已復電將不予賠償,1成約2千名用戶則在停電3小時最後才復電,僅可獲得地賠償約1.08元到1.41元不等。(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雙北地區12日因台電台北萬隆一次變電所設備起火,導致約30.5萬戶一度大停電,台電召開記者會致歉,並表示將按照經濟部規定辦理用戶電費扣減事宜,依停電時數來扣減電費。不過,若翻開台電《營業規章》的計算方式,一般住戶和商家停電未滿1小時不予計算、1小時以上按1日計,因此昨9成用戶在15分鐘內已復電將不予賠償,1成約2千名用戶則在停電3小時最後才復電,僅可獲得地賠償約1.08元到1.41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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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說明,事發經過是由於上午9時42分台電台北變電所5號配電變壓器設備故障、絕緣油燃燒,導致台北市木柵與新北市新店等部分地區共計30萬5418戶停電。台電隨即成立緊急應變中心,並現場派員至現場積極搶修,將火勢迅速撲滅;針對停電用戶也以最快速度復電,在15分鐘內恢復9成用戶供電,並於下午1時7分全數復電。

台電也澄清,事故與電力供需無關,是電網設施故障所致,無特定人士謠傳所指因電不夠、降壓造成停電。台電指出,「特定人士在此時針對公投議題做政治操作意圖誤導民眾,並不恰當」。台電並宣布,此次設備故障會按照經濟部規定辦理用戶電費扣減事宜,將按照停電時數來扣減電費。

不過,若翻開台電《營業規章》第4章第6節「扣減電費」項目第39條規定,一般住戶和商家停電未滿1小時不予計算、1小時以上按1日計、超過24小時按停電日數計,因此昨9成用戶在15分鐘內已復電將不予賠償。

至於1成約2千名用戶則在停電3小時最後才復電,可獲得的補償約1.08元到1.41元不等。補償計算公式為「扣減電費金額=基本電費(或包制電費)×1/30×停電日數」,以目前非夏月電價一般住宅用戶用電120度以下每度電1.63元,小型商家用電120度以下每度電2.12元計算,分別為1.63元 × 底度20度 × 1/30 × 1 = 1.08元;2.12元 × 底度20度 × 1/30 × 1 = 1.41元。


快新聞/雙北大停電30.5萬戶受影響 「補償計算方式曝」9成用戶不賠、2000戶只賠1元
昨9成用戶在15分鐘內已復電將不予賠償,1成約2千名用戶則在停電3小時最後才復電,僅可獲得地賠償約1.08元到1.41元不等。(圖/民視新聞翻攝)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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