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溱上午9時30分許赴集集鎮八張里社區活動中心投票,並依選務人員的引導將票放入票匭,不過疑似因票沒折好而亮票被媒體拍到。
林明溱受訪時一派輕鬆回應,公投沒有什麼祕密,就是同意跟不同意,又不是在選舉,如果說是在選舉就有一點像洩漏,而且他也一直支持同意,這沒什麼關係。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總幹事吳燕玲則說明,根據《公投法》第21條之2規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也就是亮票行為,但縣長並非故意亮票,所以未違反規定。若故意亮票者,可依43條規定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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