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王力宏逃「回」台灣 張之豪:展現「民主」包容的高度
王力宏18日火速返台。(圖/民視新聞)

金曲歌王王力宏遭前妻林靚蕾爆出「召妓」等事跡後,形象大傷,19日透過臉書發出道歉聲明,基隆市議員張之豪也留言回應,「有沒有覺得『回台灣』很棒」,許多網友認為,王力宏是美國人,不應該稱「回」台灣。對此,張之豪今(20)日透露,之所以用「回」這一動詞,是想展現出台灣民主包容的高度,也就是「你不認我,但我可以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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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對我說,王力宏是美國人,不該用『回台灣』來形容他」。張之豪認同,王力宏的確是個美國人,利用2000年後「中國民族主義」崛起的熱潮,替自己賺進大把人民幣的親中藝人。

張之豪表示,他之所以會用「回台灣」,是王力宏1995年在台灣出道,「最初給王力宏舞台的是台灣」。雖然王力宏不見得認台灣是事業生涯的「故鄉」,但他想用「回」動詞展現台灣包容的高度,也就是「你不認我,但我可以認你」。

張之豪直說,以王力宏被指控的諸多行為,光是召妓一事,恐怕就要讓他被起訴,甚至被逐出同業公會,無限期封殺,更不用說中國其他可能的「殺雞儆猴」手段。在中國沒有財富是永恆的,沒有人是安全的,沒有一家公司是有保障的。王力宏可以是真的召妓被關,但也可以因任何理由被關,甚至不需要理由。

張之豪認為,外界對中國政府如何諂媚,投其所好,事實就是,啥都沒用。人治的極權國家,是沒有標準的,真正的井底之蛙,總以為只要對中國友善,一起喊「我們都是中國人」,就會安全沒事,大家可以繼續悶聲發大財。

張之豪直言,民主自由不只保護渣男,更保護所有人,在法院證明你有罪以前,你都是無罪的,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基礎。他不會為了莫須有的「劣跡藝人」或任何基於要入罪於他的因素,而背負他不需要背負的。

張之豪指出,在民主法治的台灣,在道德上有唾棄渣男的權利,但渣男的生命財產權利,均受到法律的裁罰與保障。在中國,國家會追殺他,消費者也會追殺他;在台灣,追殺他的,不會是國家,只有消費者。

張之豪強調,倘若「台灣」與中國變成一國兩制,台灣會失去一切的比較利益,台灣將與中國任何一個省份沒有差別,所以「保住台灣主權現狀,甚至進一步加強台灣主權,用自己真正的身份,躋身國際社會,這才是台灣必然要走的路」。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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