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說,「我們要將心比心,人民保母警察也是很辛苦,憑良心講是有緊急狀況才會這樣,哪有辦法啊。」、「警察執勤公務,有它的需要性或者必須性。」
民眾和網友留言幾乎一面倒挺警察,而所屬轄區豐原分局也解釋,當天是正在抓車手,情況太過緊急,也擔心車手逃逸,才會把車違停在門口,當時正在執勤公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以及一些特定車輛,在執行任務時,不受停車地點限制。也就是說,民眾想檢舉PO文,還是得先搞清楚狀況,不是看到警車逆向就是違規。
(民視新聞/許家程、黃信儒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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