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酒駕累犯男撞飛1家4口 陳其邁探視傷者、院方允協助醫療費用
陳其邁親探視高雄遭酒駕駕駛撞傷一家人。(圖/高市府提供)

高雄市26日晚間發生一男子酒駕開BMW撞1家4口,造成母親不治的的悲劇車禍,且這名黃姓駕駛是累犯,先前曾有2次酒駕紀錄。高雄市長陳其邁對此震怒,建請高雄地方檢察署聲押、高雄地方法院重判,以儆效尤;高市府也建議中央修法,除加強罰鍰吊照外,酒駕致重傷或死亡,以殺人罪論處。陳其邁上午並親赴高雄長庚醫院探視家屬,院方允諾會協助醫療自費部分,家屬無需擔心。

更多新聞: 快新聞/陪病新規!「4特殊情況」放寬至2人 沒打疫苗明年2月起入院須自費篩檢

高雄市新興分局說明,黃嫌於當日16時許在鹽埕區某咖啡店與朋友一同喝酒,並自備威士忌,約於19時貪圖方便酒後駕車要返回小港住家,結果就肇事,他開車經過河東路、國民街路口,撞到3女1男一家行人,造成73年次的范姓女子送醫後不治,其餘3人為范女家人,送醫時意識仍清醒,皆為頭、手及腳部等擦挫傷。黃嫌經警方酒測後,數值達「1.24」,遠超法定標準值。

黃嫌友人供稱,自己原先打算開車載黃嫌,但黃嫌說自己可以開,還搶走車鑰匙,才造成悲劇。黃嫌被移送後,頻說對不起,他會去靈堂上香。

高市府嚴正表示,對此案大家無法接受、人神共憤。陳其邁強調,酒駕是重大交通違規行為,要求警察局從嚴從速偵辦,決不寬貸。另建請高雄地方檢察署聲押、高雄地方法院重判,以儆效尤;並建議中央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中央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

此外,除了對酒駕駕駛人處罰鍰、吊銷其駕駛執照,永久不得考領外,建議並沒入車輛;對於酒駕肇事者之同桌共飲酒之人,明知其將酒駕而不予禁止駕駛,建議予以裁罰,並建議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車主在知情情況下,除處罰鍰、車輛牌照吊扣3個月外,並建議吊銷車主駕駛執照。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防範Omicron!指揮中心:1/4起入境PCR報告改「2日內採檢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