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飛一家四口釀一死 肇事嫌犯收押

前天晚間在高雄河東路,酒駕撞上一家四口、導致媽媽范姓女子身亡的黃姓肇事男子,高雄地檢署昨天(12月27日)以殺人及酒駕致死等罪,向法院聲押,但高雄地院訊後認定酒駕致死是3到10年的重罪,加上嫌犯只能拿出20萬的交保金,衡量過後,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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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嫌犯前一天,被警方移送進地檢署複訊的時候,頻頻對著鏡頭說對不起,甚至私下向檢警表達願意到死者靈堂致意,但恐怕是沒這個機會了。

酒駕撞飛一家四口釀一死 肇事嫌犯收押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楊國祥表示,「涉犯刑法第185條,第1項1款第2項前段,酒駕致人於死罪的罪刑重大,所以有羈押的事實,在訊問當中他只有陳述說,他可以交保金額是20萬,與他現在所犯的情節相比,這個不能認為是有效的替代性,就是羈押手段的替代,所以認為有羈押的原因。」

檢方以殺人既遂及未遂、還有酒駕致死等條文,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法院審酌,黃姓男子光是酒駕致死最高就是10年重罪,再加上黃姓嫌犯只拿得出20萬元交保金,顯然不相符,加上被告跟家人關係較為薄弱、以及龐大的求償金額,擔心有逃亡之虞,同意將他羈押。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楊國祥表示,「另外被告又因為這一次酒駕,造成一死三傷,所以接下來面臨最輕本刑3年以上罪責,還有高額的民事賠償,這部分足以認為被告有逃亡的嫌疑。」

酒駕撞飛一家四口釀一死 肇事嫌犯收押

就怕再有酒駕肇事,高雄警方大動作,在各大路口,加強酒駕路檢。

車禍事發的河東路附近,更出動32名警力,警察局長黃明昭,親自到場督導,攔下車輛一一臨檢。

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說,「酒駕車禍一死三傷案件的再度發生,所以要全力地大執法,尤其酒駕一定要全力地來取締,我想酒駕的取締當然是沒完沒了。」

而遭到撞傷的三名傷者,三個人在手術過後也都生命跡象穩定,但被撞毀的一家天倫,恐怕黃姓嫌犯怎麼賠,也賠不起。

(民視新聞/蘇晟維、林樹銘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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