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春節全台擴大酒駕取締 徐國勇:各縣市都會動起來
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表示,春節期間各縣市警察局會加強擴大酒駕臨檢,「每個縣市都會動起來」。(圖/民視新聞)

酒駕事件頻傳,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表示,春節期間各縣市警察局會加強擴大酒駕臨檢,「每個縣市都會動起來」;對於交通部昨提出3大方向修法,加重懲處酒駕,徐國勇也說不反對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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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早審查111年度內政部相關預算案,徐國勇接受媒體聯訪。他表示,春節期間各縣市警察局在不影響員警休假勤務的情況下,加強勤務擴大酒駕臨檢,每個縣市都會動起來。

對於公布酒駕累犯名單?徐國勇說,因為酒駕是違法行為,犯嫌會移送地檢署,牽涉偵查問題,須由檢察官決定;他也表示不反對交通部修法加重懲處酒駕。

高雄市長陳其邁日前提出,酒駕累犯應限制住居。徐國勇則表示,人民有遷徙的自由,這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但憲法23條規定,為防止妨害他人自由、增進公共利益等四條件下,可限制人民自由,但要有相關的法令依據。

「陳其邁講的沒有錯,但要用法律來做相關的規範」,徐國勇指出,這要由哪個部會處理須再研議,如果民眾酒駕被抓,就是犯罪嫌疑人,檢方可限制被告住居,這就有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但若已服刑完還要限制住居,則要相關法律再次規範。

媒體追問是否認同酒駕是謀殺?徐國勇回應,看狀況,因為故意過失要用客觀事實認定主觀犯意,謀殺是一個故意,有些行為是過失,所以故意過失要從客觀的行為來判斷,主觀上有無謀殺的故意。

徐國勇認為,很難講酒駕就一定是謀殺,這樣講就沒有把故意過失的構成要件,在法律上做相當的分析,「不能一句話就蓋過去」,在犯罪構成要件中,故意和過失,所謂的「有責性」裡做相關分析,才能從客觀事實認定主觀犯意有無故意。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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