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巧克力正名新制今上路 監委:含量等標示仍不清楚
食藥署去年宣布,含餡巧克力的巧克力含量須達25%,並明令所有巧克力產品的植物油含量不得超過總重5%,否則不可以「巧克力」作為品名。新制今元旦起上路。(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衛福部食藥署去年宣布,含餡巧克力的巧克力含量須達25%,並明令所有巧克力產品的植物油含量不得超過總重5%,否則不可以「巧克力」作為品名。新制今元旦起上路,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發布新聞稿指出,新的標示仍無法清楚看出真正的巧克力含量,呼籲食藥署盡速研議督管改善措施。

更多新聞: 快新聞/中國與尼加拉瓜復交重啟大使館 尼國外長:雙方關係如兄弟

食藥署近年推動巧克力正名措施,要求只有可可脂、牛乳固形物達一定含量者,才可標示黑巧克力、牛奶巧克力及白巧克力,但僅限沒夾心、沒內餡的巧克力產品,市占率9成以上的含餡巧克力卻不受此限制,即便沒有可可成分也可稱為巧克力,引發批評。

食藥署後來公告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擴大規範「含餡」及「加工」製品,必須以「黑巧克力」、「白巧克力」及「牛奶巧克力」為原料,且巧克力含量需達25%以上,另也規定取代可可脂所添加的植物油不可超過產品總重量5%,以及新增「半固體型態或流體型態巧克力」製品之標示規定,並於111年1月1日施行。過去未受規範的市售劣質「仿巧克力」甜食將被納為規範對象、受到管制,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健康。

兩位監委今對此表示肯定,但認為食藥署仍有待改進之處。新修正的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雖然已增加規範,要求含餡及加工製品之巧克力含量需達25%以上,但依目前食品外包裝的標示,大多以「可可粉」、「低脂可可粉」標示,無法得知含量及純度,不僅造成消費者無法辨識,第一線的食品稽查員也難以查核。此外,由於換算方式複雜,不利於消費者迅速辨識。

監委強調,在新法規即將上路之際,有待食藥署儘速研議,未來也將持續追蹤衛福部食藥署的改善狀況。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屏東里港跨年晚會 3綠委到場同歡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