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頭的警車,在路口等紅燈,後照鏡沒打開,後方騎士就怕在發生危險,等到綠燈右轉後,騎到警車旁邊,提醒員警,車內的警察,疑似沒聽到喇叭聲,騎士只好加速,騎到警車前方,打雙黃燈,一邊騎一邊比手勢,要員警記得開後照鏡。
平時都在攔違規車輛的警車,現在卻反過來,被民眾攔下。1月2日晚間7點多,新北市林口分局警車,剛從警局出發,後照鏡忘了開,警方供稱這輛車,使用已久較為老舊,可能發車時沒感應到,後照鏡才沒自動打開。
林口分局交通組長陳文雄說,「員警疏忽未開啟照後鏡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製單舉發。」沒開後照鏡就上路,等於盲開,行駛車輛,每一個步驟,都攸關行車安全,實在不可輕忽!
(民視新聞/蕭宇珊、廖文璞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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