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寫下「買新成屋,多數住戶買時沒有建設公司名字在建築物上面,後來才弄上去的『而且字很大』這分明是在廣告,這樣是合理的嗎?」,並進一步在留言處說明,自己對建案印象通常是「建案名稱為主(字大),建設公司名字為輔(字小)。或是很多建案只有建案名,並非只有建商名」,並說自己購買的建案僅有建商與營造商,且行經高速公路時會看到,讓他感覺不太舒服。
不少網友一看紛紛留言「合約都ㄧ定會寫到這部分啊,所以有什麼問題嗎」、「他們敢掛名,就代表會盡心維持。有掛絕對比沒掛好」、「有點像你買機車,上面會有商標一樣」、「爛的才不敢掛,放寬心」、「通常寫出來都是肯負責任的建設公司,名字代表商譽」、「不舒服是你自己感覺,別人根本不會注意」、「建商將公司名稱公開掛上,應該是願意承擔」、「你買名牌包會希望把上面的logo拿掉嗎?」、「建商名就跟品牌一樣,會買這個建商的成屋通常就是喜歡它、信任它,優良建商的名字掛在建築物上,也是一種房價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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