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昨天公布案17240、案17368、案17371公共場所足跡。確診案12月30日至大園區食出韻便當店、1月1日至5日金嗓歌友會、1月1日桃園區永和豆漿大王、1月3日到永安漁港、SOGO百貨中壢店、7-11永安港門市。
另外還有1月4日至中壢區朗得利投幣式自助洗衣店、1月5日至拉亞漢堡中壢三光店、7-11大享門市、1月6日至中壢區王記食堂、新陶芳餐廳。
今桃園市府再公布案17371在桃園的其他足跡,包括1月1、4、5日上午搭乘桃園捷運A13(機場第二航廈站)往A17(領航站)方向;1月2、3日上午瑞麟美而美;1月3、4日桃園捷運A17站往A13站方向。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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