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酒駕憾事再發生 酒駕刑責修法初審通過

去年底的高雄酒駕案,釀成1死3傷悲劇,酒駕再修法、加重罰,成為各界關注焦點,如今初審通過修正案,未來只要酒駕,即便沒肇事,也要面臨3年以下,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要是致人死傷,最高罰300萬元,累犯年限從5年擴大到10年,酒駕修法重罰,但還是有人不怕,照樣喝酒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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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摩托車雙載,後座乘客沒戴安全帽,引起警方注意,攔停盤查,一靠近聞到濃濃酒味,立刻酒測,吹氣檢查。

酒測值0.15,大白天喝酒騎車,警方更發現,曾姓騎士駕照早就被註銷,這輛車也報廢,依法開單,警方加強力度抓酒駕,馬路風聲鶴唳,依舊有人沒在怕,照樣酒後開車。

避免酒駕憾事再發生 酒駕刑責修法初審通過

明知道違法,還開車上路,駕駛供稱,剛跟朋友聚餐,吃了加米酒的薑母鴨,酒測超標,就是酒駕,同車的弟弟沒勸阻,也被連坐處分。

中山分局交通分隊長王玉玲說明,「駕駛人酒駕超標,同車滿18歲的乘客,可處新台幣600元至3000元罰緩。」

避免酒駕憾事再發生 酒駕刑責修法初審通過

酒駕肇事釀成無數家庭破碎,去年底在高雄,發生的酒駕案,釀成一死三傷,引發群情激憤,酒駕該不該從重罰,再度浮上檯面,如今修法通過初審,現行酒駕沒肇事的刑責,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成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從20萬,提高到30萬元,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刑度不變但增加罰金,100萬或200萬罰金。至於累犯定義,5年擴大到10年,最高處300萬元罰金。

避免酒駕憾事再發生 酒駕刑責修法初審通過

部分修正草案,也提到酒駕致死罪刑責,能夠比照殺人罪,處12年以上、死刑或無期徒刑,目前仍卡關,都是希望藉由修法,提高罰則,把酒駕肇事的頻率,降到最低。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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