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紀惠容指出,蔡其豪2019年以父母都年屆65歲高齡為由,請4個月的留職停薪,期間是5月到8月,但蔡其豪隨後在6月出面,幫海瑞公司租貨車,7月時更2度登上烏坵嶼督導海瑞承包的軍方工程,加起來就待了29天,顯然與他當初說要照顧雙親,事實不符。
此外烏坵嶼屬於軍事重地,依照規定,只要不是島民,都要提前14天向軍方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登島,紀惠容指出,雖然蔡其豪拿出租屋證明,說他有在烏坵租下房子,但租房不代表在那居住。
紀惠容更說,這件事最後會跑到監察院,是因為蔡其豪租借貨車後,把貨車開到報廢卻沒告知車主,直到車主發現後要求蔡賠償,蔡不願意,車主投訴縣警局無果才找上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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