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井佛堂縱火7死案 嫌犯二審改判無期

2019年12月,犯下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縱火案,造成7死2傷的曾姓男子,一審雖然被認定,經過縝密規畫縱火殺人,而且犯案後毫無悔意,判處死刑。不過,案經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16號宣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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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曾姓男子要求返回佛堂被拒絕,因而懷恨在心,竟然買了汽油到前輩堂縱火,由於現場是為木質裝潢,只有一處出入口,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釀成7死2傷的嚴重慘劇。嫌犯落網後案經一審宣判,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不過案經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卻撤銷原判決,改判無期徒刑。

玉井佛堂縱火7死案 嫌犯二審改判無期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發言人陳連發說,「改判的理由最主要,對於患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的人,應避免判處死刑,這部分應該予以考量。」

二審法官認為,被告從小就具有嚴重的過動症伴隨的發展遲緩,和情緒障礙演變成反社會人格障礙症,也依照國際兩公約的精神,改判無期徒刑。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發言人陳連發說,「被告家人對被害人家屬,進行損害修復的補償,且部分死者的家屬,並不堅持判處被告死刑。」

玉井佛堂縱火7死案 嫌犯二審改判無期
雖然曾姓男子在審判過程中,一度把犯行歸咎是,佛堂張姓負責人的兒子,與他結怨引起,並未真心悔悟,一審也認為案件造成7死,犯罪結果至為嚴重,因而判死,但二審審酌被告父母非常自責,還替被告給付慰問補償金,部分被害者家屬,也不堅持判處被告死刑,法官於是決定,撤銷一審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鄭博暉、林俊明 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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