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自撞摔車 警到場酒測0.27超過標準值

屏東一名胡姓男子騎機車自撞到堆高機前端的叉子,警方到場後實施呼氣酒測,顯示0.27毫克,超過0.25標準值,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但當時胡姓男子堅持自己沒有喝酒,也立即到醫院抽血,血液酒精濃度卻只有0.05毫克。地院法官認為兩者落差太大,加上員警佐證沒有聞到酒味,判定胡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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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姓男子蹲坐在地上,表情有點痛苦,因為幾分鐘前,他騎機車不小心自撞到堆高機前端的叉子而摔車。警方到場,對他進行酒測。

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分隊長俞維晉表示,「對之實施呼氣酒測,酒測值出來有0.27。」

但胡姓男子堅持自己沒有喝酒,表示要到醫院抽血,警方隨即帶他到醫院,在事發20分鐘內完成抽血,不過還是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但地院法官看了醫院抽血的酒精濃度數值後,案情大逆轉。

騎士自撞摔車 警到場酒測0.27超過標準值

屏東地院發言人王以齊說,「酒測後不到二十分鐘的時間內,帶被告到醫院抽血,檢查結果換算成吐氣酒精濃度,卻是在每公升0.05毫克以下,遠低於法定標準值。」

警方用呼氣酒測器測得的數字是0.27毫克,已經超過0.25的標準值,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將胡姓男子送辦,但醫院抽血檢測,換算的血液酒精濃度卻只有0.05毫克,幾乎等於沒喝酒,一審法官認為,兩者數據相差了5倍以上,無法認定到底哪一個才是對的,加上當時員警的證詞有利被告,認為罪證有疑,因此改判胡男無罪。

騎士自撞摔車 警到場酒測0.27超過標準值

屏東地院發言人王以齊表示,「案發時警員曾經脫掉口罩靠近被告,並沒有聞到被告身上有酒味,也沒有發現到被告臉上有發紅,或其他喝酒的跡象,法院因此認為被告的犯罪證據還不夠,所以做出了無罪的判決。」

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分隊長俞維晉說,「警方認為是個案因素,對於司法判決表示尊重。」

騎士自撞摔車 警到場酒測0.27超過標準值

雖然警方強調酒測器運作正常,但怎麼會出現這樣的誤差也不清楚,還好胡姓男子當下有立即要求去醫院驗血,捍衛自己的清白。

(民視新聞/洪明生、陳芷萍 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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