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丈夫口角!母帶女兒赴海邊溺斃判13年

一名陳姓婦人,因為500元婆婆的「手尾錢」與丈夫口角,獨自一人,帶2歲女兒,負氣離家,跑到苗栗通霄海邊,最後導致女童溺斃身亡,如今苗栗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婦人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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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女子,蹲在海岸邊,手中抱著2歲10個月大的女兒,海巡人員見狀,趕緊上前,而懷中小女孩,臉色發白,情況,疑似不大樂觀。整起案件,發生在2021年1月底,31歲的陳姓女子和先生,因為婆婆過世,留下的500元手尾錢遺失,兩人起口角,一氣之下,帶著女兒到白沙屯海邊,過程導致女童,溺水窒息,現在法院,判決出爐,依刑法殺人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全案可上訴。(邱俊超/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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