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命案 橋頭地院一審判死

前年(2020年)10月,台南一所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到梁姓嫌犯擄走殺害,歷經1年多審理,今天(18日)上午,高雄橋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認為他無教化可能,再犯機會高,判處嫌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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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經歷1年多審理,梁姓凶嫌一審遭判處死刑。

馬來西亞女大生,前年(2020年)10月底,離開台南的學校時,在附近高架橋下,遭到梁姓凶嫌擄走殺害,凶嫌毫無悔意,連女學生身上財物都洗劫一空,法院認為他預謀犯罪、手段殘忍、犯後未見悔意、再犯機率高達50%以上、社會危害程度高,基於這5大理由,判處死刑。

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命案 橋頭地院一審判死

橋頭地方法院庭長楊智守指出,「他尾隨A女身後,先以繩圈套在A女脖子拖行,套在A女脖子的繩圈勒緊,導致A女窒息」、「他前一次強制性侵B女未遂之後,並沒有感到警惕,繼續潛伏觀察,而且上網準備了已經打好結的麻繩圈跟望遠鏡。」

梁姓嫌犯預謀犯罪,因為早在案發前1個月,他就曾經埋伏在案發地點,試圖擄走其他女學生,幸好當時女學生尖叫逃跑,才躲過一劫,沒想到嫌犯不知悔改,不到1個月,又對馬來西亞女大生下手,而且手段更加殘忍,楊智守說,「歷經一年多偵審期間,都沒有承認過他具有殺人故意,重大細節都一再避重就輕。」

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命案 橋頭地院一審判死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家屬心靈得到撫慰,社會公平正義得到伸張,現在司法一審把他判處死刑,我們都尊重。」

事發後,嫌犯帶警方到錯誤地點,試圖影響案情,偵訊時,也是避重就輕,更沒向死者家屬道歉,現在一審判決出爐,希望能用法律撫慰死者家屬和女學生在天之靈。

(民視新聞/廖錦雄、林俊明 高雄-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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