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紫色外套的婦人,雙手放在背後,站在路邊,左顧右盼,但她不是要過馬路,而是準備偷機車。鐵捲門前,紅色機車,鑰匙沒拔,婦人吃力地挪動,接著一腳跨上機車,連安全帽都沒戴,就急著催油門,揚長而去。
地點就在花蓮縣吉安鄉,主人發現機車不見後,趕緊報警,但前腳才剛離開警局,就在門口撞見竊賊,這名64歲的江姓婦人,正騎著偷來的車,在路口停等紅燈,兩、三名員警立即上前,將她帶回。
江姓婦人說,「沒有啦,去跟我朋友拿錢,她欠我錢。」
員警說,「欠妳錢妳也不能騎摩托車。」
花蓮吉安分局副分局長盧廣勳表示,「被害車主發現江婦騎乘贓車於路口停等紅燈,員警獲報,立即前往將她逮捕,全案依刑法竊盜罪 移送偵辦。」
只因為急著要用車,看到別人車就騎,這樣的說法也太荒唐,何況竊盜罪是屬公訴罪,婦人仍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民視新聞/趙永博 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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