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時期軍冤案 軍人家屬陳情回復名譽

威權時期有不少軍冤案件,而其中的軍人家屬,找民進黨立委何志偉陳情,指出當年任職於軍情局的父親因為出任務,遭到中國俘虜近10年,回台後卻又被處以死刑。雖然促轉會在108年已認定是不法判決,但家屬向國防部申請回復名譽時,得到的答覆卻是,只有已去世的「當事人」才能申請,讓他們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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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時期軍冤案 軍人家屬陳情回復名譽

軍冤當事人家屬說,「(希望)能接納我父親回去,這個單位(軍情局),所以他在那個單位裡面,恢復他的身分恢復他的官階,對我們是何等重要。」

即使戴著口罩、墨鏡,家屬哽咽的聲音掩藏不住心碎。因為父親是半世紀前,任職於軍情局的軍人,沒想到替國家執行任務,遭中國俘虜近10年,終於獲釋返台後,卻又被處以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立委(民)何志偉說,「所有指控說他在做情蒐,說他叛國說他對國家種種的,這些指控早已經撤銷掉了,那他的權利在哪裡。」

威權時期軍冤案 軍人家屬陳情回復名譽

軍冤當事人家屬說,「那當我們向國防部申請平反,國防部卻要...,說是只有當事人可以申請,48年前就被你們,無情冤枉槍決的一個軍人,從土裡爬出來再跟你們申請嗎。」

家屬氣憤難平,明明促轉會已經認定父親遭不法判決,然而要申請回復名譽、官階時,國防部卻說只有去世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讓他們難以接受。

軍情局法律司副處長邱新緯說,「目前的規定裡面來講,關於回復身分包含官階的部分,這個是一個身分專屬權,不過目前促轉會已經將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回復條例裡面,已送立法院審議了,將這個回復名譽,列在這個補償賠償範圍裡面,法案通過之後我們國防部會(協助)辦理。」

威權時期軍冤案 軍人家屬陳情回復名譽軍情局表示,由於牽涉法條規定,因此還需要進一步研議。立委何志偉統計,威權時期因國家不法行為被槍決者有約755人、其中就有56位是軍人。呼籲相關單位重視威權時期的軍冤,讓正義雖然遲來,仍不算晚。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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