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建設接連出包 民團主張運營人員應納管制

近兩個月包括台電大跳電、桃機二航廈電纜遭剪斷,以及華視跑馬燈誤植防災重訊,國營單位接連出狀況,民團強調這對國安造成重大影響,而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只限制軍警、國安、縣市長等受管制人員,赴中國得經過同意,民團主張應納入基礎設施運營人員,且必須申報和中國黨政軍人士的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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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指出,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規定,包括政務人員,直轄市與一般縣市長,在國防、外交、科技、情報、大陸事務或其他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人員,赴中國必須申請且經過核准,但民團認為上述這些單位都是重要基礎建設,萬一被中國滲透,在兩岸開戰時容易成為破口,因此主張必須把基礎設施運營人員納入,同時要求他們不論是主動還是被動,只要與中國黨政軍人士見面,都必須依法申報。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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