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自備舉輪器避紅線違停 警到場仍開單

別以為停紅線內,就不是違停!日前有民眾開車到合歡山欣賞杜鵑花季,把車停在路邊,但路邊都畫了紅線,他有備而來把車的一側停在山的邊坡,拿出兩個金屬舉輪器,將路緣一側的輪胎撐起來,整輛車停在紅線內側,警方到場後照樣開違停發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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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輛香檳色轎車,兩輪在邊坡上,兩輪則用金屬舉輪器支撐,有民眾路過看到,直呼車主為把車停在紅線內,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

違停地點就在合歡山台14甲線34.9公里處,最近杜鵑花盛開的季節,不少民眾會開車上山,欣賞美景,因此一到假日,6米寬的山路,擠得水洩不通,停車更是一位難求,這位駕駛為了停車,不只工具齊全,技術更是了得。

民眾自備舉輪器避紅線違停 警到場仍開單

汽修廠技師阿惟說,「應該是他先把車子兩輪先斜上,汽修廠技師阿惟,停上去車停好之後,汽修廠技師阿惟,下車在把腳架架上去倒車上來。」

這個停車神器,可不簡單,需要鐵工特製,兩個就要價約好幾千,汽修廠師傅說,會使用金屬舉輪器,把車輪撐起20公分,主要的目的,應該是防止底盤變速箱、平均桿和避震器摩擦受損。

民眾自備舉輪器避紅線違停 警到場仍開單

汽修廠技師阿惟說明,「這個停車方式應該是底盤太低了,汽修廠技師阿惟,經過路緣時應該會撞到他的底盤,汽修廠技師阿惟,所以他才特地準備駕車器把車架起來。」

民眾自備舉輪器避紅線違停 警到場仍開單

花蓮縣合歡派出所副所長阮漢魁表示,「山路沿線是畫設禁止臨停的紅線,花蓮縣合歡派出所副所長阮漢魁,所以我們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花蓮縣合歡派出所副所長阮漢魁,第56條1項第4款,花蓮縣合歡派出所副所長阮漢魁,在7點及12點連續舉發兩次。」

警方除了開出兩張違停罰單,共1800元,也呼籲民眾,別誤以為把車停在紅線內,能夠規避罰則,只要是紅線的左、右"道路範圍"內,一律禁止停車。

(民視新聞/趙永博 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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