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原PO分享的影片可看到,在他車輛靠近路邊停車格時,一名身穿運動服的年輕男子隨即走近表示想佔車位,還說車子等一下就會過來,並堅持不走,讓原PO相當無言,直問:「合理嗎?合法嗎?」
而就在對方車輛抵達後,佔位哥的朋友更直接下車嗆:「哪一個法條說人不可以佔車(位)啊?」,雙方為此起口角衝突,以人肉佔車位的駕駛,最後心不甘情不願的離開,並怒指是原PO趕走他們的,讓原PO傻眼不已,無奈表示:「我相信他(佔位哥)也不在乎法律,因為他就是要停,不讓他停就是要鬧,不管自己有多荒謬多可笑。」
影片經曝光後,隨即有專業網友留言回答「其實還真有規定..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1項11款,非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者,是屬於妨礙交通之行為,可處1200~2400元罰鍰」。
更有許多網友留言抨擊,「直接叫警察來講法規給他聽,不需浪費口舌吵!」「這些人應該要立法送去道德講習,無恥嘛!」、「沒有文化的可怕」、「我碰到好幾次,覺得很無奈」、「叫警察來罰一次就知道有沒有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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